鄭子豪、廖子文等四人認管有汽油彈 7月判刑 i-Cable 2022年05月24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,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【有線新聞】12港人案的鄭子豪和廖子文及另外兩人承認管有汽油彈,押後至7月判刑。 四名被告鄭進、鄭子豪、李威龍和廖子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,早前承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。案情指他們在2019年9月起,透過Telegram群組討論製造汽油彈,計劃在同年十一國慶日的公眾活動中使用。法官說考慮各被告不同心理狀況,押後至7月16日判刑,會為被告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,表明參考過往同類案件的判刑,鄭子豪和廖子文相信會即時監禁。